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梅县区石坑镇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项目
- 2026-07-28
项目名称: 梅县区石坑镇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44查看完整信息2607281233
招标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视频图像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梅州
2026-07-31 09:0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无人机视频图像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梅县区石坑镇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查看完整信息2607281233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无
* 所需服务
无人机视频图像服务
* 服务内容
按要求完成石坑镇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提供正射影像巡查服务,通过高精度航拍、AI算法分析及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烟火识别、人员临水、违建监测、土地利用变化识别等政务管理目标。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全流程。(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1.飞手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照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内容为采购方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定期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善项目工作任务; 3.使用无人机时,需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条例合规使用空域,及时办理申报批准、备案等流程。 4.针对机场限制飞行区域和特殊飞行限制区域,在项目前期规划时应进行充分了解,通过调整项目技术方案,合理规避限制区域,确保作业合法、安全。在作业过程中,由于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管理等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5.应确保能采用4G或以上移动通讯,为移动设备提供数据传输,能够保证有利支持项目的运行,保证所有环节实时在线,指挥调度过程中的音频与高清视频通讯流畅。 6.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 7.供应商接收到采购方的应急服务任务通知时,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8.项目成果验收:供应商按采购方的招标要求完成项目运维与数据应用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后,采购方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 9.项目供应方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服务金额
¥630,000.00元至¥60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无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7-30 17:30
*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7-31 09:0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梅县区石坑镇无人机综合巡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