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新建综合楼,实训楼,教学楼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 2026-07-22
项目名称: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新建综合楼,实训楼,教学楼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JG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工程咨询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新建综合楼、实训楼、教学楼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项目编号:JG2查看完整信息]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2 (主)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广东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3 (主)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4 (主)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5 (主)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6 (主)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7 (主)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8 (主)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9 (主)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
10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
11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7月22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25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人:叶工
*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1楼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建设大厦
*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日期: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