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民治,龙华,大浪片区)(2026-2028)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 2026-07-18
项目名称: 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民治,龙华,大浪片区)(2026-2028)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2605-440311-04-01-422439002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民治、龙华、大浪片区)(2026-2028)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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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
项目编号:2605-440311-04-01-42243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民治、龙华、大浪片区)(2026-2028)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605-440311-04-01-422439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7-18 09:00:00 至 2026-08-10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6-07-31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6-08-05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锦鲤大厦18楼
经办人 陈工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58750125@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 易工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手机号码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402628131@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观湖、福城、观澜片区)(2026-2028)、龙华区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民治、龙华、大浪片区)(2026-2028)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标段编号:2605-440311-04-01-422439002001】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461.864万元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
计划总投资 5,854.47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
投标补偿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8-10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含副高)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3.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的单位委派)。注:勘察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9、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提示.pdf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ggzy/center/#/login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ggzy/center/#/login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ggzy/cent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 ),或咨询热线查看完整信息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fwdh/fwdhjsgc/bszn3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