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广东阳春)先进智能制造钢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补充公告
- 2026-07-18
项目名称: 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广东阳春)先进智能制造钢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 JG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阳春市春州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广东阳春)先进智能制造钢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澄清(更正) 公告
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广东阳春)先进智能制 造钢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勘 察、初步 设 计 ) 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阳江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广东阳春)先进智能制造钢材产业 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项目编号: JG 2查看完整信息) 于 2026年07月1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就 招标文件进行 以下澄清 (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一、招标公告相关内容澄清 (更正)情况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5.1、18.1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要求为:
2. 投标报价要求: (2)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成本警示价 2816040.00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60%),否则作 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价为合同价。
(2)勘察费结算时以财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工程勘察费进行结算,即以工 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勘察费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 算。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5.1、18.1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要求:
2. 投标报价要求: (2)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成本警示价 2816040.00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6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勘 察金额为 估算金额,实际勘察费金额根据勘察工程量结算。
3.中标价为合同价。
(2)勘察费结算时以财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工程勘察费进行结算,即以工 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勘察费 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若实际结算金额低于成本警示价,按实际结算金 额结算。成本警示价只作为计算投 标报价单价折扣率。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 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 细阅读本澄清(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阳春市春州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0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