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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铁塔2026年第二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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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源铁塔2026年第二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综合布线网络优化管线迁改

项目地区:广东 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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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铁塔 2026 年第二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河源铁塔 2026 年第二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采购人为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 【 04-04-04H-2026-D-F-D17576 】。

2.2 项目概况: 【 河源铁塔 2026 年第二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施工集中资格预审 。

2.3 项目实施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 。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有效期自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 个月。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

第 1 类:采购内容为 5G 专网基础设施、通信机房 / 配套、房企室分(不含单项工程投资额 300 万元以上室分项目)、管道杆路、综合传输、通信设施代建与迁改整治、电价包干(投资类 ) ;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 10 个。

第 2 类:采购内容为三线整治、管线迁改;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 25 个。

第 3 类:采购内容为校园业务、 WIFI 智能化覆盖、综合布线;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 2 个。

第 4 类:采购内容为室分共享维护服务、塔类共享维护服务类、网络优化类、物业代办、社会资源整合、电价包干(成本类 ) ;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 6 个。

2.7 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8 划分 4 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1

标包 1

5G 专网基础设施、通信机房 / 配套、房企室分(不含单项工程投资额 300 万元以上室分项目)、管道杆路、综合传输、通信设施代建与迁改整治、电价包干(投资类 )

2

标包 2

三线整治、管线迁改

3

标包 3

校园业务、 WIFI 智能化覆盖、综合布线

4

标包 4

室分共享维护服务、塔类共享维护服务类、网络优化类、物业代办、社会资源整合、电价包干(成本类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 1 :

( 1 )依法设立: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 2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若申请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 47 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 )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 3 )行政许可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4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 (同类项目定义:通信施工类) 业绩 。

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 5 )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2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6 年 0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在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②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④标包内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 6 )施工人员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 3 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 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

2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电工作业 , 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 ;

3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

注:在具体项目候选人公示结束日后 7 个日历日内(候选人公示结束日的次日为第一日)是施工人员报备核验期。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施工人员清单。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人或其分公司。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人员清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 2025 年 7 月 18 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6 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 2025 〕 59 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 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广东省内】全品类 / 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 8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 )申请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 )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 2 :

( 1 )依法设立: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 2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若申请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 47 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 )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 3 )行政许可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4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 (同类项目定义:线路整治类或线路迁改类) 业绩 。

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 5 )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A 、如申请人具备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须提供以下人员: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2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B 、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须提供以下人员: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2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6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在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②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④如供应商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三类安管人员满足 A 或 B 任一均视为满足。

⑤标包内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 6 )施工人员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 3 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 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

2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电工作业 , 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 ;

3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

注:在具体项目候选人公示结束日后 7 个日历日内(候选人公示结束日的次日为第一日)是施工人员报备核验期。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施工人员清单。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人或其分公司。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人员清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 2025 年 7 月 18 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6 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 2025 〕 59 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 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广东省内】全品类 / 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 8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 )申请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 )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 3 :

( 1 )依法设立: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 2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若申请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 47 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 )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 3 )行政许可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4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 (同类项目定义:校园业务服务或 WiFi 覆盖服务类或综合布线类) 业绩 。

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 5 )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2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6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 3 个月在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②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④标包内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 6 )施工人员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 2 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 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

2 )至少 1 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作业类别:电工作业 , 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 ;

注:在具体项目候选人公示结束日后 7 个日历日内(候选人公示结束日的次日为第一日)是施工人员报备核验期。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施工人员清单。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人或其分公司。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人员清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 2025 年 7 月 18 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6 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 2025 〕 59 号),电工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 7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广东省内】全品类 / 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 8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 )申请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 )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 4 :

( 1 )依法设立: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 (同类项目定义:本标包采购内容内的任意一种同类业绩) 业绩 。

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 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 )在最近五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广东省内】全品类 / 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 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 4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 )申请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 )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4 .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集中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即可通过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自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 个月。后续,本地市运拓项目(需在资格有效期内启动)均可应用该资格预审结果。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申请人不足的情形:

①若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少于 3 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集中资格预审;

②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 3 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集中资格预审;

③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申请人少于 3 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 ( 或对应标包 ) 集中资格预审。

5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电子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发售电子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 2026 年 07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

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 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 )完成本项目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支付。

( 1 )注册:已在本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进行第( 2 )项操作;未注册的请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2 )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 / 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 3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时间 8:30-17:30 (工作日)。

( 4 )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通过诚 E 招缴纳费用,请勿在其他电子平台支付费用)。

( 5 )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 6 )关于文件费发票获取,我公司提供电子发票,支付完成后在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采购 - 财务管理 - 钱包管理 - 发票管理 - 发票下载)下载即可;电汇方式支付的文件费发票,在系统上传凭证后,文件费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下载。

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6 .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价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 .申请人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 CA 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 CA 证书售价 350 元人民币 / 个 / 年,手机 CA 证书售价 200 元人民币 / 三个月或者 50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 365 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 CA 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 200 元人民币 / 个 / 年。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8:30-17: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通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集中资格预审公告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城中片区东江西路西边、永和路南边天和家园 A 型 A1-01 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 7 号南方财经大厦 30 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 系 人:胡敏、刘伟胜、吴文科、程圣杰、覃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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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czb_hy@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异议接收邮箱: tieta@gcbidding.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6 年 0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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