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新华医院,深圳市深汕人民医院2026年第3期医用耗材(试剂)第三次遴选结果公示
- 2026-07-08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新华医院,深圳市深汕人民医院2026年第3期医用耗材(试剂)第三次遴选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HCLX202603-3
招标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院对以下医用耗材 ( 试剂 ) 项目 组织了 公开遴选谈判 。 遴选工作 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综合评审,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遴选编号: HCLX202603-3
(二)遴选品类: 皮质醇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等检验科医用耗材(试剂)一批。
(三)遴选评审时间: 2026年7月6日
(四)遴选结果: 详见附件。 遴选 仅确定中选产品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作为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代表,按相关供应配送管理规定予以确定 :
( 1)阳光平台挂网目录内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我院将从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中确立委托配送关系,不指定配送企业、不通过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限制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根据中选结果我院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阳光平台三方合同。
( 2)非阳光平台中选产品,我院将依据生产企业提供的合法授权供应商范围,确定配送企业并签订合同。
二、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一)公示期: 202 6 年 7 月 8 日 至 7 月 10 日 ( 3个日历日) 。
(二)质疑与监督: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 8:00-12:00、14:00-17:00)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至我院医学装备部。质疑函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相关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2.异议应明确事项、事实依据与具体诉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并列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3.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质疑函,我院将不予受理。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院将对反映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或反映单位反馈。经调查属实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8851(仅限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
附件: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新华医院、深圳市深汕人民医院2026年第3期医用耗材(试剂)第三次遴选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