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 2026-07-03
项目名称: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GDYCZBF260602
招标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一、项目编号:GDYCZBF260602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联达路7号(厂房)1楼7间(一照多址) 食堂食材配送:98.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中兴三路17号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后3个自然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耀威(采购人代表) 、 叶海汕 、 陈雪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677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3.33 30.00 9.85 93.18 1 1
深圳市金穗嘉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33 23.00 9.80 77.13 2 2
广东家家欢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33 27.00 9.80 74.13 3 3
惠州市长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33 27.00 10.00 73.33 4
惠州市荔粮米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33 27.00 9.80 69.13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三路17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沿江路8号保利达江湾南岸花园13号楼2层04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海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