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7-03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标的物: 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三)基本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是特殊教育资源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代运营账号为两个公众号(属性均为订阅号),两个公众号分别为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官方)、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暂定名】。上述两个公众号的账号主体均为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账号所有权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全部内容资产归采购人所有。若运营期内“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账号发生更名,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账号名称变更及主体信息维护,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我校希望通过提升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推送质量,扩大“特殊教育”新媒体网络影响力,为龙岗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预算控制金额
预算金额不超过¥100000.00元/年度。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招标
四、评估方法
(一)综合评分法
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3家或3家以上时,由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二)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不超过100000.00元,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由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评标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目标
常态化运营我校“微信公众号”并在内容输出和传播效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具体要求
1.内容制作:运营我校“微信公众号”,推介龙岗特殊教育的权威信息、公益活动、政策宣讲、工作动态等内容。
2.专业要求:(1)有较高的新闻敏感度,能够对我校选定的稿件素材,进行高质量高效率加工编辑。(2)有较强的新闻策划能力,不断提供教育类高质量策划主题或案例。(3)熟练使用专业编辑软件制作配图海报、条漫设计、动图设计、SVG交互代码、视频剪辑等。
3.其他“微信公众号”运营所需的常态性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公众号及资源中心公众号每月制作并推送,合作期内不少于100条。
(2)提供校园重大专项活动、大型节庆活动全程专业拍照服务,合作期内不少于2次,每场1人1机位;
(3)提供校园重大专项活动、大型节庆活动全程专业视频制作服务,合作期内不少于1次,每场2人2机位;
(4)积极对接教育类、公益类媒体平台,年度推送稿件被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媒体,全力提升学校特殊教育宣传影响力;
(5)差错数。严格落实内容多级校对、甲方终审机制,对外发布的所有内容,要求在政治导向、事实内容、文字表述、隐私保护、正向引导上零差错、零舆情、零失误。
(6)提供3次文稿撰写、图片拍摄、视频制作培训服务,如需增加场次,则费用另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规定为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公众号运营、策划等(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它证明材料)。备注:与公众号运营、策划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四)(加分项,非准入条件)投标人可提供近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承接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或教育行政机构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案例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评标时将作为“企业资质与业绩”评分的参考依据。
七、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和投标截止时间等
(一)投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7月7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至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6204,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7月8日15:00,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三楼教研室。
(三)报名材料要求
纸质报名资料清单及包装要求: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规定格式/打印盖章)。投标人必须根据《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提交,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范围、企业信用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3)投标书。投标书分正本1本和副本4本,正本扫描PDF件刻录光盘或U盘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均采用A4纸并加盖公司公章,控制内容页数,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履约承诺函、标书及光盘或优盘放入文件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采购项目及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联系方式、地址及“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并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要求(2)中所需材料盖章扫描件须于2026年7月7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38300606@qq.com,以备资格初审。
【备注:1.投标人一经投标,视为已认真理解和掌握及接受本项目招标要求,并愿意应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要求密封投标书并加盖单位骑缝章的;(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投标上限的;(3)评审时有疑问联系不上投标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实质性不符的;(7)未按附件1规定格式提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
九、业务咨询
联系人:钟灿松
联系电话:33293843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马坳路168号
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2026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