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惠州华舟船舶发电副机三级维保外协修理第一次征集公告
- 2026-07-01
项目名称: 2026年惠州华舟船舶发电副机三级维保外协修理第一次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HZ04-2026-QT-FGCFW-003
招标公司: 惠州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船舶发电副机三级维保外协修理
项目地区:广东 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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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惠州华舟船舶发电副机三级维保外协修理第一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10:47:16 浏览次数 次
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惠州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Z04-2026-QT-FGCFW-003
项目名称 2026年惠州华舟船舶发电副机三级维保外协修理
项目编号 HZ04-2026-QT-FGCFW-003
征集开始时间 2026-07-01 12: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6-07-06 08: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7
采购单位 惠州市华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庆佳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最高报价限价(元) 45000
应征项目需求 我司3艘船舶“惠港拖1”、“惠港拖2”、“盐田拖11”,共6台发电副机(上柴6135JZCaf)按说明书要求及运转工况需进行三级维护保养,拟采购外协维修服务商到船进行维保,详见修理工程报价单。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没有因违规而被政府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或名单;4、响应人应该提供附件《供应商征集报名文件》;5、响应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人直接投标);5、供应商征集报名文件。
报价要求 本报价为包干价,含交通费及含税专票(其中惠港拖1、惠港拖2维保地点惠州港通用码头、盐田拖11维保地点马鞭洲华瀛石化码头)。
特别声明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附件:
供应商征集报名文件.doc 副机工程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