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比较考察公告
- 2026-06-22
项目名称: 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比较考察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比较考察公告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高新集团)拟通过公开比较考察方式选定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实施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公司按照以下公告要求报价参加。
一、采购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
(三)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4万元 。
三、项目内容
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本项目服务单位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标准,为甲方开展天河区石牌村城中村保留提升(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服务单位应对项目相关的项目合作、城市更新、物业定制开发、融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系列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法合规推动开展本项目。具体项目内容、服务要求以服务需求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附件1、2)为准。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项目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涵盖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需的成本、税金、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如采购单位认为中选单位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中选单位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调配或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三) 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项目负责人 (2名) 须取得律师执业证,具有至少5年律师执业经验,同时具有城中村改造或城市更新的法律工作经验,无任何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业处分记录。提供负责人以下证明材料:1、律师执业证(显示执业机构为投标人);2、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或地方律协网站)的查询截图证明;3、提供城中村改造或城市更新的合同或案例证明,合同或案例证明须体现该律师姓名;4、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未受过行业处分的证明。
(六)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城中村改造或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性质为城中村改造或城市更新,否则不予认定。
(七)投标价不超最高限价。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六、正式比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附件3)。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视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七、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对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二)按择优项目表评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选单位(附件4)。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信用情况(提供网页截图);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证明、贸易或供应链领域的法律工作经验证明、近未受过处分证明;
(六)投标人城中村改造或城市更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七)报价函(附件5);
(八)投标人声明(附件6);
(九)择优评选资料( 包括 企业情况介绍及方案);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投标文件盖章版的电子扫描件(光盘或U盘)。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采购人均不负责任。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密封包装,密封包装外表面须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等标记,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九、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十、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投标文件应按照附件模板编制(附件7)。
(三)中选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若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23日17:00前将电子版文件(如文件较小可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文件较大则按要求提交光盘或U盘)和密封形式的纸质文件同时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 -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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