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 2026-06-22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GDGZ-S-2026-0101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从化区邮政局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GDGZ-S-2026-0101 采购方式 选比
报名时间 2026-06-23 10:00:00 至 2026-06-24 17:49:00 报价时间 2026-06-25 07:00:00 至 2026-06-29 17:49:00
报价限制 若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终止采购流程
成交方式 最低价成交法 采购包组编号 采购包组名称 首年预算(元/含税) 包组预算(元/含税)
1 1 26960 26960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部) 联系人 潘静思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项目需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比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比价通知书
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如有)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比价/竞价/谈判通知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价。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价。
1、项目名称: 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2、采购内容: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城南路29号首层 良口营业所和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监控中心安装以下设备,实现网点和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能正常使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含安装调试费) 海康威视/DS-KM9503 1 台
2 管理员人脸一体机 海康威视/DS-K1T301AM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3 管理员授权机 海康威视/DS-K1F320-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4 指纹及刷卡门禁(含终端数据线) 海康威视/DS-K1T6XYZUVW-ABCD 1 台
5 监控专用8TB硬盘 希捷/ST8000VX009 1 块
6 网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TCL/超五类 280 米
7 报警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金万兴/RVV4*0.5 180 米
3、
本项目零星购买方式采用☑比价 □谈判 □竞价,成交方式按☑最低价成交法 □综合评分法,确定 1 名成交人。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实施要求》)。
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7 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不通过。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
3)供应商须 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或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等级证书》。(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所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远程集中监控系统设备接入要求》;同时需提供设备(清单1-4项)原厂授权函。
5)供应商提供设备需接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统版平台。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不通过。
5、采购文件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6 年 0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4 日,在“中国邮政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登陆下载。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
请于 2025 年 06 月 29 日上午 12: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方式)
本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其他约定:/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从化区邮政局
详细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河滨南路路182号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要求
本项目实施要求内容不允许有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供应商响应将不被通过。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含安装调试费) 海康威视/DS-KM9503 1 台
2 管理员人脸一体机 海康威视/DS-K1T301AM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3 管理员授权机 海康威视/DS-K1F320-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4 指纹及刷卡门禁(含终端数据线) 海康威视/DS-K1T6XYZUVW-ABCD 1 台
5 监控专用8TB硬盘 希捷/ST8000VX009 1 块
6 网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TCL/超五类 280 米
7 报警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金万兴/RVV4*0.5 180 米
二、 主要设备参数要求
2.1
DS-KM9503
【技术参数】
1、显示屏:10.1英寸IPS彩色触摸屏;
2、显示屏分辨率:1280*800;
3、摄像头:CMOS 200W像素,可开关;
4、操作方式:触摸屏幕+触摸按键;
5、网络协议:TCP/IP 、RTSP、SIP2.0
6、硬件接口:RJ45*1,RS485*1,USB*3(其中一个是下载口),IO输入*2,IO输出*2,TF拓展接口*1,HDMI*1
7、供电方式:DC12V(自带电源适配器)或标准POE;
8、设备功耗:≤12W;
9、工作温度: -10 °C-+50 °C;
10、工作湿度:10%-90%;
11、防护等级:IP54,室内使用;
12、安装方式:桌面式安装或壁挂式安装;
2.2
DS-K1T301AMF
屏幕参数:2.8寸LCD非触摸显示屏
按键属性:触摸按键
认证方式:支持刷卡(IC卡(支持扇区加密)、手机NFC卡、CPU卡(仅卡号、不支持加密功能)、身份证卡序列号)、指纹、密码认证方式;
存储容量:10万张卡、10万个密码、5000枚指纹和30万条事件记录;
硬件接口:LAN*1、RS485*1、Wiegand*1(支持双向)、USB2.0*1、电锁*1、防拆*1、开门按钮*1、门磁*1、报警输入*2、报警(门铃)输出*1
通信方式:有线网络、WiFi;
安装方式:壁挂安装(标配挂板,适配86底盒);
2.3
DS-K1F320-F
电容式指纹录入仪;
图像大小:256*360像素,508DPI;
通讯接口:USB 2.0接口;
工作电压:DC 5V;
工作电流:200mA;
2.4
DS-K1T6XYZUVW-ABCD
尺寸:7英寸
操作方式:电容触摸
镜头数量:2个
像素:1080P
音质:支持噪声抑制和回声消除处理
有线网络:支持
网口:1个
门锁输出:1个
开门按钮:1个
门磁输入:1个
读卡类型:M1卡;CPU卡序列号;CPU卡内容;二三代身份证序列号
工作温度: -30℃~+60℃
外观尺寸:116.5*239*33
安装方式:壁挂、立式、通道安装、支持Pa
使用环境:室内外
材质:塑料+玻璃
供电方式:DC12V/2A
真人检测:支持
语音播报:支持
校时功能:支持
★2.5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远程集中监控系统设备接入要求》;同时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函。
三、 服务要求(货物配送时间、地点等)
1、运输方式:
1)供应商 包运输、安装调试费用。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 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邮政场地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土建由采购方配合。
3、交货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城南路29号首层良口营业所邮政场地内 。
四、 其他要求
五、 结算方式
1. 总合同价款:人民币2.7万元内。
2.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10个自然日内预付合同总价50% ,余款合同总价50%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0个自然日支付结清余款。
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如有,格式自拟)
通用设备买卖合同
(2025年修订版)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邮政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毕潮辉 联系人:叶剑锐
送达地址: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062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标准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如下标的物(以下简称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含安装调试费) 海康威视/DS-KM9503 1 台
2 管理员人脸一体机 海康威视/DS-K1T301AM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3 管理员授权机 海康威视/DS-K1F320-F 1 台 监控中心使用
4 指纹及刷卡门禁(含终端数据线) 海康威视/DS-K1T6XYZUVW-ABCD 1 台
5 监控专用8TB硬盘 希捷/ST8000VX009 1 块
6 网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TCL/超五类 280 米
7 报警线(含配套线管辅材、工程费) 金万兴/RVV4*0.5 180 米
(二)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测试以及软件升级、保修等相关服务,具体约定见本合同及其附件。
(三)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本合同所述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投标样品(如有),如果附件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适用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企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四)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条 数量和价格
(一)本合同设备价格、数量、配置等详见采购内容。
(二)“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和税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6960元 (含税价)。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三)凡需甲方另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第三方软硬件设备,乙方应列清并附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否则均视为应由乙方提供且其价格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之内。
(四)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服务及附件、备件等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三条 交付、安装及调试
(一)甲方应在设备交付前向乙方提供收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收货地址等收货信息。
(二)乙方在交付前,应在所提供的设备内预先按照甲方的要求安装甲方提供的软件,并根据甲方要求预装其他软件。同时乙方中标设备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符合性测试。
(三)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根据合同约定将设备及明细单、产品合格证、维保证明以及合同及其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送达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或其他交货地点。设备运输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采用原厂商的标准包装,且为足以保证设备送达合同规定的项目现场指定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其在运输中损坏。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运输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或降雨的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印刷体标明: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相关软件名称、包号、合同号、以及甲方及乙方名称和相关信息。若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失和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与相关系统的连通,并与项目其他设备、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密切配合,将安装调试计划和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负责监督与配合,并尽可能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如果乙方迟延履行上述义务,使甲方不能及时配合,由此而造成的项目实施进度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在乙方交付的设备开始安装调试前 15 日,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详细说明安装调试要求,并确定安装环境,确保本合同项下设备能够在指定的环境中正常运行。甲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此项过程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妥善解决。
(七)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双方应签订安装调试备忘录,记录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甲方限定乙方解决问题的期限。
(八)设备交付给甲方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在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发现有任何隐蔽性缺陷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纠正直至符合验收标准,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备的全部费用。
(九) 无 。
第四条 检验、测试及验收
(一)在设备交货前,乙方应对设备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一份证明其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是设备交货时乙方提交给甲方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设备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最终检验标准。
(二)乙方负责所提供设备的软、硬件的现场安装、调试和与相关系统的连通,并协助甲方进行验货、测试等工作。甲方有权检验(包括抽检)和测试设备。乙方应承担提供必要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为甲方检测人员提供协助的费用。检验(包括抽检)后由甲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出具“ 检测(抽检)报告 ”。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检验和测试过货物而被免除。如任何由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产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要求,或者更换被拒绝的产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到达项目现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与甲方代表按设备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货,包括但不限于验视设备数量是否齐全、外观是否完好等。经甲方代表和乙方确认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由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签署“ 收货证明 ”正本一式二份,一份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
(四)如果设备数量与合同数量不符,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在 10 日内予以补足;如设备外观有损坏,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在 10 日内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履约延误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在设备及相应附件、备件到达项目现场时对其进行检验、测试的权利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该设备及相应附件、备件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其在启运前曾经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而受到限制或丧失。
(六)设备送达甲方指定的项目现场并安装完成之日起 20 日内,由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共同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以确定设备满足上线运行条件。安装验收在项目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测试手段和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安装验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设备通过安装验收测试,则甲方应给乙方签署“ 初验合格证书 ”(正本两份);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法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安装验收,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七)在安装验收合格后,将进入 3 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阶段。如果由于乙方设备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等问题造成甲方的软硬件系统瘫痪等重大故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担。问题解决后,试运行期将重新开始计算;如果由于甲方指定系统软件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经双方确认不属于乙方设备问题,则时间顺延,乙方有责任继续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乙方应保障设备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法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成试运行,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责任。
(八)若试运行期满,设备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功能和性能要求,则从试运行期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在 20 日内对设备进行终验。终验通过后,甲方给乙方签署“ 终验合格证书 ”(正本两份)。终验在项目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测试手段和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加终验,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九)甲方有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检查的权利,并有权召开有乙方参加的项目协调会,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十)如果因为甲方原因,设备无法正常进行安装、调试、检验及测试等工作,则在乙方完成设备交货之日起 6 个月后,设备视为已通过甲方终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书应由甲方向乙方签发。但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十一) 无 。
第五条 付款
(一)付款方式
付款主体 (勾选二选一) :
£ 甲方付款 :乙方按要求开票给甲方
£ 甲方下级分公司付款 :乙方按要求开票给甲方下级分公司
发票类型 (勾选二选一)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R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款以下部分所称“甲方”含甲方下级分公司。
1. 第一次付款:
乙方将全部设备运抵项目现场,且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有效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90 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70% :
(1)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证明;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同总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3)甲方签署的设备“ 收货证明 ”正本一份;
(4)甲方签署的“ 初验合格证书 ”正本一份;
(5)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6)其他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的如“ 检测(抽检)报告 ”等材料。
2. 第二次付款:
全部设备测试合格并稳定试运行 3 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90 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30% :
(1)甲方签署的“ 终验合格证书 ”正本一份;
(2)付款申请书正本一份。
(二)甲方开票信息及乙方账户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如开普票可只需填写购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邮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账 号:3602038709002919391
纳税人识别号:9查看完整信息6673
地 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河滨南路182号
电 话: 87962708
如发票开给甲方下级分公司,开票信息另行提供。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乙方“开户行”必须与其在人行系统中名称完全一致,以确保能够正常付款成功。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变更约定账户信息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向任何其他账户付款;双方仅变更开户银行名称的除外。
(四)若乙方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乙方有赔偿损失或交付违约金的责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则甲方有权从未支付合同款项和/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乙方应另行给予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第六条 附件及备件
除了合同中明确标明的由甲方提供的物品外,乙方应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所需要的全部附件、备件、线缆以及安装材料等物品。如果为整个设备安装、调试、开通、运行所提供的这些物品出现任何短缺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免费及时补充、更换或修理这些短缺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若由此影响工程进度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乙方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可以选择从乙方处选购所需设备的附件和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质保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二)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提前 60 日将该备件停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原则上,乙方应负责寻找替代备件生产商,保障设备长期正常使用。
第七条 服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施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测试和试运行;
(二)提供设备安装、验收、测试、维修所需的工具;
(三)为所供设备的配套软件提供介质和设备软硬件的详细的操作及维护手册等资料;
(四)在乙方提供的场地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测试、运行、维护和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安排、培训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应答文件;
(五) 无 ;
(六)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完成乙方所承诺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保证
(一) 权利保证
1.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具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或已取得必要授权,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与能力,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软件为最新正式版本。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包括软件与硬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物权、债权、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固有权利的起诉。
2.如果发生第三方对甲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备的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问题,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若甲方因此应依法先行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也应当全额补偿甲方。
3.在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乙方承诺甲方可免费获得升级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4.乙方应派遣健康,有经验、有相应技术能力且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保证事先安排的技术人员在合同实施各阶段中及时到位并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更换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款规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或终止而失效。
(二) 质量保证
1.“质保期”为“ 终验合格证书 ”签署之日起,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的为期 年的设备质量保证服务期,详见附件 1 。
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设备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同时保证消除因乙方行为的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3.乙方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备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设备能够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乙方提供设备不满足合同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况,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用于甲方报告故障,技术援助电话支持是以中文提供。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
2 小时内做出响应,采取行动排除故障,并在 24 小时内修复。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时起的 24 小时内未修复,乙方须在 8 小时内提供配置、质量一致的备机,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否则,乙方须对由于故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的升级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培训及资料,并应以中文提供。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或解决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设备质量负有终身责任。质保期满后,乙方仍应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予以维修并仅收取成本价,该价格乙方承诺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
7.合同产品涉及到进口部分,乙方应自行按国家政策法规严格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若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如非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可请其他方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管理方法、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均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受到商誉或经济损失的情形,视为发生泄露事件。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承担 1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至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或按照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要求的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履约延误责任及赔偿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合同履行延期应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确认。
2.除不可抗力和上述情形外。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乙方构成履约延误,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权从未付合同价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十五(1.5%) 计收,不足 7 日按 7 日计算,直至乙方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费达到合同总价的 5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参照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1)的方式退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 质量责任或其它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果乙方对设备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质量和性能负有责任且甲方提出了索赔,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对此无异议:
(1)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进行退货退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方和乙方商定降低设备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及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
(4)甲方自己更换或重新购买相应的新设备或服务,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要求赔偿。
3.如果因乙方交付的设备或提供的服务的质量问题对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第三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提出索赔。若甲方因此应依法先行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4.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未作答复的,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索赔要求或按照甲方同意的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约定的任何一种方法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赔偿事宜,甲方将从未付合同款项和/或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并可向乙方继续追索不足部分,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未尽责任和义务不因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赔偿费而被免除。
(三) 严重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严重违约情形之一的,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追究责任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内和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的;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和欺诈行为的。“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使各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4)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5)如发生第三方对甲方或采购方因使用乙方交付的设备的侵权指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供货订单的费用并按订单总额的 3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对设备的验收确认,不构成免除乙方侵权责任的意思表示。
(6)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影响实现本合同目的的。
2.如甲方根据上述约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替代设备。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四) 乙方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上述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有权按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办法处理。
(五)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依照订立合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未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对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前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从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第三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 广东 省邮政分公司黑名单,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 一 )种方式执行。
(一)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本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如下: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交 £ 合同总价 %(人民币 元) £ 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年 。
2.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 (勾选二选一)
□ 银行保函 :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4.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5.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6.本合同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 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 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采购方)或甲方(采购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采购方)及甲方(采购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邮政企业”)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采购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 (2)将乙方纳入甲方(采购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采购方)及甲方(采购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限为以下第___2___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开展业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本合同适用于“ 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项目 ”的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部分。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书面通知、成交通知书及为履行本合同所签署的补充文件、备忘录等,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2.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3.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四)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
(五)乙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如有)承诺甲方及其下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下属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及甲方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等)在购买相同设备和相关服务时,设备和服务的价格不能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
(六)乙方声明:乙方 £ 属于 £ 不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持 1 份,乙方持 1 份。
附件 :
1.技术规范应答书
2.合同价格及设备配置清单
3.付款申请书(格式)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响应报价应选择此格式。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进行比价,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格式
承 诺 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我公司已报名贵方编号为“ GDGZ-S-2026-0101 ” (系统生成的编号) 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比价,我公司经仔细研究上述文件后,自愿参与线上比价/竞价/谈判,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比价/竞价/谈判相关文件和线上操作指引,我公司完全了解贵公司本次采购的需求,不存在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情况。
2.我公司承诺按报价表中的价格提供该项目所需服务,并保证质量和服务满足贵司的采购要求。
3.我公司承认在线上比价/竞价/谈判操作和上传的相关文件是我公司参与本次比价/竞价/谈判的响应。
4.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将不受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报价文件的约束。贵司不需向我公司解释不中选原因,并无需退还报价文件。
5.我公司承诺:如果贵司选用我公司部分的报价服务,我公司在报价文件中所做的关于单价和服务的承诺将保持不变。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公司的成交通知书、比价/竞价/谈判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公司将按比价/竞价/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比价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不将采购过程中获悉的贵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有关商业或技术的资料或信息)透露给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并不得用于为本项目的需要以外任何其他用途。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泄密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我方保证在做出最终比价后的90个日历日内不会撤回比价/竞价/谈判文件且若中选不会放弃。
9.一旦中选,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比价承诺履行义务,否则将放弃相关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0.我司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1.我司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者转包。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5、廉政承诺书(格式)
廉政承诺书(格式)
致: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我方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关于良口营业所四类业务库监控中心对讲管理系统项目 ”的采购活动中,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一、 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不以各种形式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的亲属赠送上述礼品。
二、 不为采购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 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四、 不以任何名义为采购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采购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五、 如采购方工作人员主动要求我方安排和提供上述条款所述内容的,我方将予拒绝。
六、 我方单位或个人违背以上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自愿接受采购方在叁年内不与我方合作。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供应商须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或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等级证书》。(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附项目资质材料格式
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的相关资质: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远程集中监控系统设备接入要求》;同时须提供设备(清单1-4项)原厂授权函。
附项目设备(清单1-4项)原厂授权函材料格式
8、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针对本项目,我公司已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1)我司满足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的要求;
(2)我司满足资格条件“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的要求;
(3)我司满足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的要求;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9 、报价表(在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指定位置进行报价,填写完报价后,点击“导出报价表”按钮下载报价文件,线下盖章后,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与响应文件一起上传系统)
项目附件 /
发布网站 中国邮政广东省分公司电子采购与招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部)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