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华能阳江三山岛二项目风机安装平台船租赁招标公告
- 2026-06-21
项目名称: 中交一航局华能阳江三山岛二项目风机安装平台船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PC总承包工程、风机安装平台船租赁、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
项目地区:广东 阳江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华能阳江三山岛二项目风机安装平台船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业主)支付款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风机安装平台设备租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 34 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 12 公里,场址中心距离陆岸 90 公里。场址面积 53 平方公里,水深 52-57 米之间,规划总容量 500MW 。本项目布置 31 台 16.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发出电能经 8 回 66kV 集电海缆接入配套的海上送出工程后接入电网。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内容为 2 艘风机安装平台的租船(含船员)服务,分 2 个包件进行招采,租赁模式为按工作量计费模式,合同约定的签约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招标人签认的数量为准。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折旧费、船员薪酬、船舶保险费、维护保养费、燃润料费、淡水费、油污水处置费、船舶管理费、进出场费以及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费用,中标人不得就船舶租赁期间的正常作业另行向招标人主张其他费用。
2.2.2 船舶用途:
包件 1 : 1 艘风机安装平台设备,主要用于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项目 16 台 16.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塔筒安装施工、以及消缺工作。
包件 2 : 1 艘风机安装平台设备,主要用于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项目 15 台 16.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塔筒安装施工、以及消缺工作。
2.2.3 招标要求:包件 1 、包件 2 均要求满足施工作业及各方管理需要(当地海事、发包人、监理人、招标人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风机安装平台起重能力不低于 1000t 、附属船舶(起锚艇 , 用于辅助运输船定位)、吊索具(除风机厂家专用吊索具外)、发电机 ( 风机安装期间供电 ) ,船舶具体参数如下:
名称
要求参数
起重能力
不低于 1000t
最大起吊高度
不低于 155m
船长
不低于 100m
船宽
不低于 40m
型深
不低于 8m
船龄
不大于 10 年
( 2 )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海事部门要求的所有法定证书;
( 3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航行通信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及防污染设备,且所有设备均处于有效期内。
2.2.4 船舶租赁时间:
包件 1 租赁时间:暂定 4 个月,从 2026 年 9 月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为准。
包件 2 租赁时间:暂定 4 个月,从 2026 年 9 月至 2026 年 12 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为准。
2.2.5 交船地点:包件 1 、包件 2 均为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内。
2.2.6 还船地点:包件 1 、包件 2 均为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华能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外。
2.2.7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船舶具体信息(含船名、船籍、建造年份、主要参数、证书编号等)及船员配置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成立注册时间一年以上。
( 2 )经营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或与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具备开展本次风机安装平台租赁业务相应的经营资质,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文件。
( 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出具的企业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若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尚未编制完成,可顺延往前追溯补足三年财务资料。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可。
( 4 )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提供《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 如投标单位并非该船舶所有人,还应补充提供拟用船舶的光租协议 ) 等证明材料 , 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 船舶出厂时间不得超过 10 年。
( 5 )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 / 软件 / 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 / 软件 / 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采购范围内的 2 个包件,兼投不兼中。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 )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21 日 10 时 35 分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35 分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 月 / 日 /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标书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 将付款凭证于/ 年/ 月/ 日 / 时前发至邮箱/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帐 号: 查看完整信息0100516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06 日 10 时 3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举办 / 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 2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0.1.1 中间结算:每月 20 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办理结算,出具结算书并签订清账承诺书。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签认且经公司批准的数额为准。招标人给中标人办理完结算后,中标人应同时向招标人开具与结算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一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以及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招标人查验。
10.1.2进度款支付比例: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招标人方支付相应租金,支付比例为上月结算额的 80 % (或根据发包人工程款给付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酌情支付)。若中标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中标人补正齐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1.2 最终结算及尾款结清: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船舶退场手续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完成且招标人与发包人办理完最终竣工结算后(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发包人委托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为准),招标人支付中标单位租金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 % ;剩余 3 % 待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单位。
若招标人逾期付款,中标人不追究招标人的逾期付款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 2 )☑要求递交
(一)履约担保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内,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担保方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含电子保函) 。
(二)履约担保期限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自担保提交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2.本合同完全履行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退给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其不足部分从租金中支付。中标单位无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按照以下 2 或 3 项约定执行:
(1)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租赁期结束后 / 日内无息退还;
(2)提供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的,租赁期结束,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解除;
(3)由中标单位直接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执行完毕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单位银行账户。
(4)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一航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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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发送,发送后 10 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6765885 中标服务费请按 7 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 )在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 元;
( 2 )在 2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500 元;
( 3 )在 10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0 元;
( 4 )在 3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3000 元;
( 5 )在 1 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 5000 元。
12.2支付流程
( 1 )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 )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 - 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 )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 )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 - 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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