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关招募||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2026-06-17
项目名称: 融关招募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东 潮州
2026年4月17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南宇科能源有限公司对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丰中天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全面查明华丰中天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及其他与破产重整程序相关的财务事项,保障本案债权审查、资产评估、投资人招募、重整方案论证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MA4W3NWC40;法定代表人:
陈奕辉;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注册地址: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公司股东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及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
华丰中天公司项目位于潮州市饶平县,系潮州市重点能源项目,规划建设LNG储配站及配套码头工程,涉及LNG储罐、码头工程、陆域工程、压力设备、在建工程及相关能源配套设施。项目自2017年前后启动建设,后因大股东中兴天恒资金链出现困难,项目自2018年前后停工,至今尚未全面复工复产。
( 二)财务资料情况
根据管理人现阶段接管及调查情况,华丰中天公司目前已移交或待移交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2017年至2026年4月会计凭证198册、2017年度至2025年度明细账、总账共计20册、合同资料61项(电子版)、电子帐、税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若干。具体资料范围、完整性及真实性以审计机构进场后实际接收、核查情况为准。
(一)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具有办理破产重整、重大债务风险化解、资产负债专项审计、清产核资、关联交易核查等相关业务经验;
3.具有重大复杂破产案件(一级案件)专项审计经验,承办过重大破产案件不少于1宗;
4.具备石油化工、能源基础设施、LNG项目等相关行业或项目审计服务经验者优先;
5.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应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项目统筹能力,能够满足本案工作时间、质量及现场配合要求;
6.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重大法律责任;近一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重大惩戒或处分;
7.与债务人、债务人股东、主要债权人、关联方及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8.能够接受管理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依法监督,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委托协议、保密协议及诚信承诺文件;
9.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成果质量、现场配合及补充说明的要求。
(二)工作范围
审计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审计准则、行业规范,对华丰中天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破产重整相关财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华丰中天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审计清查后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是否资不抵债等相关说明;
2.对华丰中天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股东出资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3.对华丰中天公司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对外投资、长期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及其他资产进行核查;
4.对华丰中天公司债务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工程款债务、金融债务、关联方往来、职工债权、税款债务、经营性债务及其他负债;
5.对华丰中天公司历史期间大额资金流动、异常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资金转移及资金使用合法合理性进行核查并说明;
6.对华丰中天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非正常收入、财产占用或侵占情况进行核查;
7.对华丰中天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以及第四十条规定的相关情形进行核查并提供审计支持;
8.对债务人银行账户冻结、解冻、余额扣划、账户资金归集及重整期间资金使用情况提供专项核查意见;
9.对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报销款及其他可能涉及职工债权的事项进行核查,为管理人职工债权审查提供支持;
10.对管理人债权审查、诉讼仲裁、资产评估、投资人招募、清偿率测算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提供必要审计支持;
11.对人民法院、管理人或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审计机构补充核查、说明或答复的事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
12.管理人根据本案需要要求完成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保障充足人员投入本案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应包括不少于3名注册会计师及必要辅助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参与本案主要审计工作;
2.在被选定为审计机构之日起 3日内 签订委托审计协议;
3.在接受委托并取得必要资料之日起2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在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如因资料移交、现场核查、第三方函证、专业事项核查等客观原因影响出具时间,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
4.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补充说明的,应在管理人要求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5.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债权人信息、职工信息、投资人信息、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
6.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不得转包、分包本案审计工作;
7.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业务规范及本公告要求。
(四)限价
本项目报价 不得高于人民币35万元 ,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格。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现场工作费用、函证费用、资料整理费用等,均包含在审计报酬之内。最终费用以委托审计协议约定为准。
1. 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 审计机构简介、资质情况、执业规模、人员情况及主要业绩;
3. 近三年承办破产重整、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能源化工或大型工程项目审计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4.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能源化工或重大工程项目审计经验等;
5. 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审计重点、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现场工作安排、保密措施等;
6. 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报价组成、计算标准、付款节点及可协商折扣;
7.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8. 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回避情形的承诺,保密承诺,配合人民法院及管理人工作的承诺,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准则及本公告要求的承诺;
9. 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计费用由华丰中天公司财产或重整期间依法可使用资金支付,最终以委托审计协议约定为准。审计机构应根据管理人资金安排、法院意见及本案重整工作进展合理确定付款节点。
1.审计机构违反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或相关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管理人有权按委托协议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2.审计机构未经管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核心团队成员,或不能满足本案工作质量、时间进度、保密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扣减费用、解除委托协议或重新选聘审计机构;
3.审计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实、不完整或存在重大遗漏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入选资格;
4.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募产生的全部费用。
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机构资质、规模、专业经验、破产案件经验、石油化工及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经验、工作方案、团队配置、报价、独立性及保密能力等因素,筛选符合条件的机构。
本案拟采取“公开招募+资格审查+摇珠选定”的方式确定审计机构及备选审计机构。管理人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拟筛选不少于3家具备条件的机构作为入围机构,并通过摇珠方式确定1家正式审计机构及1家备选审计机构。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仅1家,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不再摇珠;如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为2至3家,则将全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候选机构,直接进入摇珠程序。
经摇珠确定的第一顺位机构为正式审计机构,第二顺位机构为备选审计机构。备选审计机构在正式审计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并正常履职期间不承担具体审计工作,管理人亦不因此向备选审计机构承担费用。
正式审计机构出现放弃入选资格、未按期签署委托协议、存在应回避情形、无法满足进场时间或成果质量要求、违反保密义务、不能继续履职或被管理人解除委托等情形的,管理人可启用备选审计机构,管理人亦可根据案件需要重新组织招募。
对于已报名但未入围或未被选定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于 2026年6月26日17时前 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管理人。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与潮枫路交界处中银大厦15楼1502室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hfztglr@126.com
联系人:朱威、李嘉豪
报名材料应由报名机构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每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提交,封面注明“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审计机构报名材料”、报名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被选定机构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委托审计协议、保密协议及相关承诺文件;
2.管理人保留撤回、修改本公告的权利,且无需承担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4.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报名机构的聘用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审计机构招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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