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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沙园西安置房小区集体铺面出租招标公告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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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沙园西安置房小区集体铺面出租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集体铺面出租

项目地区:广东 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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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村集体资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洪阳镇岐岗村总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拟对岐岗村沙园西安置房小区集体铺面进行公开招标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标的底价以深圳市诚正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份标的底价为8.50元/平方米·月。标的总面积为4172.97平方米,租期20年,共有14份,分别是:第1份安置房小区南面1-2号,面积422.20平方米;第2份安置房小区南面3号,面积268.98平方米;第3份安置房小区南面4号,面积219.06平方米;第4份安置房小区南面5-6号,面积370.40平方米;第5份安置房小区南面7-8号,面积367.72平方米;第6份安置房小区南面9-10号,面积486.37平方米;第7份安置房小区南面11号,面积175.32平方米;第8份安置房小区南面12号,面积185.26平方米;第9份安置房小区东面5-6号,面积331.10平方米;第10份安置房小区东面7号,面积84.76平方米;第11份安置房小区西面2-3号,面积188.10平方米;第12份安置房小区西面4-5号,面积212.82平方米;第13份安置房小区西面6-10号,面积579.66平方米;第14份安置房小区西面11-13号,面积281.22平方米。现场地域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面向岐岗村村民及在该安置房居住的业主,且满足18周岁(含)以上,具有经济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每份标的每次加价为0.10元/平方米·月,最高报价的竞标人确定为中标。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岐岗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在签约后应及时向岐岗村委会缴纳头尾年租金(尾年租金作为押金),以后租金每年一缴(每份标的租金从第6年起每5年增加1.00元/平方米·月,即第1年至第5年按中标价缴纳租金,第6年至第10年比中标价增加1.00元/平方米·月,第11年至第15年比中标价增加2.00元/平方米·月,第16年至第20年比中标价增加3.00元/平方米·月),具体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执行。如不按时交款、不按时与岐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岐岗村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岐岗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投报名人于报名期间向招标方岐岗村村委会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份标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户名:普宁市洪阳镇岐岗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44查看完整信息83,行名:农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岐岗村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于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者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报名人于报名期间用电脑进入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pnqt/#/index)网上竞投模块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需先注册),选择有意向的电子竞投进行报名,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即洪阳供水厂旁原洪阳镇人社所)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等资料一式三份。

四、竞投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竞投意向人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该项目的竞投活动。竞投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30至11:30,竞投人于竞投时间内用电脑登录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竞投模块,进入相应的电子竞投中参加竞投,逾期不予接纳。竞投时,按规定的竞投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价高者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jypnhyzzf/gkmlpt/index)、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pnqt/#/index)上公布。

六、 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及时到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成交确认书,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次出租所有铺面都必须合法经营(且不能开烧烤店及其他污染大的店),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中标人不得用来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和建设行为,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余少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同志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发布时间: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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