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华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的采购公告
- 2026-05-25
项目名称: 深圳市新华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深圳市新华医院
采购标的物: 第三方检测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关于深圳市新华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的采购公告
政采分公司受深圳市新华医院委托,就“深圳市新华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XCG-2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新华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预算金额:8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 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发的覆盖所检内容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 , 投标时提供符合要求证书扫描件证明 ;
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 密码应用方案评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级保护测评 部分分包 。
4.1若不分包,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证书,投标时提供符合要求证书扫描件证明:
a.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旧证)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新证);
b. 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4.2 若投标人选择分包,则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意1项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符合要求证书扫描件证明:
a.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旧证)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新证);
b.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不得再次分包。
(3)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协议中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并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
(4)分包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分包内容相对应的任意1项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符合要求证书扫描件证明:
a.若分包承担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须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b.若分包承担等级保护测评,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旧证)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新证)。
5 .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同时纳入采购人有效期内诚信档案管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纳入采购人有效期内诚信档案管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操作指引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6月05日 08时30分止
2.获取地点:/ggzy/center/#/login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8时30分止
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8时30分
2.开标(谈判)地点: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加密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 08:30:00 - 09:30:00 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ggzy/cent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系统中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2.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ome/index.html)。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5月31日 00时00分
澄清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6月02日 00时00分
5.异议(质疑)期限: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6月04日 00时00分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6.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新华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东侧、民宝路北侧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地铁茶光B出口)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27楼
联系方式:8650004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86500049
技术支持:查看完整信息 1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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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