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 2026-05-23
项目名称: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 2206-445102-04-01-320574
招标公司: 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管线迁改工程
项目地区:广东 潮州
招标项目名称: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
标段(包)名称: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查看完整信息12查看完整信息-471939-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 已由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关于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2]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6-445102-04-01-320574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 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申请地债及融资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潮州市,北起凤东路,沿线分别与安澄公路、潮州东大道等道路相交,并跨越孝溪和韩江北溪,南至规划外环南路。
2.2建设规模: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是为满足潮州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工程开展需求,建设内容包括:砚峰路220kV韩来甲乙线#35-#36、110kV卧磷甲乙线及110kV卧桥线#30-#31迁改工程;砚峰路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配网部分;通信管线、光缆迁改及通信设备安装;根据燃气公司要求对燃气管道进行迁改(本工程压力管道级别属于GB1级)以及对施工路段现状给水管道进行保护、迁改等。(具体详见招标合同、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计划工期: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计划工期:18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是为满足潮州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建设配套工程开展需求,开展沿线电力、通信、燃气及给水等管线迁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号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含设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 备注
1 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潮州市韩江新城砚峰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第三次) 19881685.78元 1 计划工期:18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符合以下(1)、(2)项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修、试类二级及以上资格。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承担电力部分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通信部分施工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4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交)。
3.5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网 址 :http://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至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为 止 没 有 在“信用中国”网站(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以承接电力部分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 联合体 投标 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 招标 文件其他内容中的“ 投标人 ”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报名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4.2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凤新东路与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
潮州大道交汇处金凤楼4 楼 2710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邮 编:51008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周工、郑工
8. 监督投诉机构为 潮州新区管委会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向 潮州新区管委会 投诉,投诉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市委党校内东山宾馆北侧一楼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2026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施工图及预算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