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罗湖枢纽交通层4号便民服务点
- 2026-05-22
项目名称: 罗湖枢纽交通层4号便民服务点
招标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便民服务点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3601 项目名称 罗湖枢纽交通层4号便民服务点
起始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站
面积/数量 42.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无 租金是否含税 是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4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50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通讯服务类业态)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租金按季度预支付,履约租赁保证金为最后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公司名称须与上报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保证金处置:
(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7.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6年7月15日。
8.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首期租金,后续租金需于每个收费期的上个月的25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需在承诺书中说明承租品牌,并承诺经营品牌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并承诺经营业态不做更改,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前往现场勘察,并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装修及设施设备、电力容量限制、出入口通道宽度等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承诺函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招租报名资格。(提供承诺书、现场踏勘照片带时间及地点水印)
5.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提供承诺书)
6.近一年内意向承租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书)
7.意向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8.在一年内(从报名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招租条件。(提供承诺书)
9.意向承租方须具备10个及以上通讯服务类的直营或授权加盟门店,且拥有3个及以上单体在营门店经营面积均不低于50平方米,需提供上述项目经营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对应合同影印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合同影印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提供近6个月租金付款凭证。授权加盟门店还需提供授权书影印件。如系自持物业经营的,需提供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向联交所领取《承租申请书》;
(5)招租公告首页及骑缝盖章确认版;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完整版/index.html;
(7)承诺书;
(8)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
(9)租赁合同模板盖章确认版;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8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战小姐;王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经营终止的情况,承租方应知晓投资风险并承担全部投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测、策划、设计、地贴、移动商铺设置、设备设施改造、办理相关许可证等费用)。
2.场地情况须知
(1)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
(2)该场地用电容量上限为 20kW,如需增设电力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电线、电缆、配电箱及电力增容),须由承租方负责相关费用。
(3)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承租方如需对该项目电力等条件升级改造,方案需经地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前述情况,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方视为对前述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
3.意向承租方须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4.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5.租赁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自然日内缴纳保证金。
6.该场地水电价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指定单价收取。
7.最终场地交付的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
8.现场踏勘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