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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塘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购买服务的公告

  • 2026-05-22

项目名称: 关于新塘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购买服务的公告

招标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养老服务设施

项目地区: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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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塘街实际情况,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选1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运营服务单位,推进我街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及购买服务周期

新塘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周期共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

按照市、区有关颐康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资助标准执行,颐康中心运营经费每年40万元,社区颐康服务站运营经费每个站点每年5万元。本次委托运营1个街道颐康中心、3个社区颐康服务站,服务周期12个月,合计运营经费55万元(运营经费含场地水电费、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

四、项目内容

承接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行业服务规范,为新塘街道辖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基本服务

按照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助餐配餐、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医养康养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重点为有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拓展服务

根据周边老年人需求开展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个性化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颐康中心、社区颐康服务站开展养老服务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及服务标准。如项目政策或相关规定有变化时,按最新的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二)人员配置

按照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工、家政服务员等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养老行业工作经验。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

(三)收费要求

各项居家养老服务收费参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执行,实行普惠性收费标准。其中养老服务向导、文体活动、受委托的定期巡访等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内老年人提供;承接单位须主动、公开、清晰公示所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合规经营。

2.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单位/组织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查询)。

3.具备承接本项目养老服务类相关资质,拥有养老服务相关运营管理工作经验(可提供过往完成的养老服务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经营实力、服务能力、综合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新塘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的工作计划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同类型服务资料等;

4.廉洁自律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八、单位选定

由新塘街公共服务办等人员组成评比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评比,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对未能征选上单位不作解释,且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新塘街道办事处所有。入选单位将会公布在天河区门户网(/),请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九、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十、报名地点

天河区新塘大街5号3楼306室公共服务办,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廉洁自律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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