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采购)合同公示
- 2026-05-22
项目名称: 梅林街道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中标公司: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东 深圳
梅林街道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拟对梅林街道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梅林街道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合同金额(元):1448000.00
中标供应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拟对续签的第三年合同“梅林街道办事处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合同”进行变更:
一、关于合同金额的变更
原合同“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5.1 根据顾问工作的工作量、难易程度、专业性、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因素,甲、乙双方确认: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法律服务费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1448000.00)。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首期款(50%)人民币柒拾贰万肆仟元整(¥724000.00)于本协议签订起15日内拨付;中期款(40%)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579200.00),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尾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扣除前期已支付款项的金额,于合同服务期满验收完毕后15日内支付。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正确有效的发票及相关报账所需材料。”修改为“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5.1 根据顾问工作的工作量、难易程度、专业性、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因素,甲、乙双方确认: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法律服务费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叁仟贰佰元整(小写:¥1303200.00)。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首期款(50%)人民币陆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651600.00)于本协议签订起15日内拨付;中期款(40%)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521280.00),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尾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扣除前期已支付款项的金额(尾款:人民币壹拾叁万零叁佰贰拾元整,小写:¥130320.00),于合同服务期满验收完毕后15日内支付。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正确有效的发票及相关报账所需材料。”
二、关于合同服务人数的变更
原合同“第二条 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 1.指派至少6名相对固定的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律师团队担任街道法律顾问,并安排至少1名执业律师每周不少于3次到甲方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办事处交办的相关业务;2.指派6名工作人员到梅林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驻点开展相关工作(驻点人员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其余人员为律师助理或辅助人员(非执业律师)。”修改为“第二条 法律服务内容 2.1 指派至少6名相对固定的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律师团队担任街道法律顾问,并安排至少1名执业律师每周不少于3次到甲方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办事处交办的相关业务。2.2指派5名工作人员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驻点开展相关工作。驻点人员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其余人员为律师助理或辅助人员(非执业律师),其中律师助理或辅助人员的资质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其他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且有相关工作经验;(3)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预算缩减,依据《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财〔2021〕173号)第三条“合同变更”第(二)项“合同可变更的情形”第2点:“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但合同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相应核减。”为落实财政资金削减要求,优化资源配置,严控财政支出,拟在本年度内核减一名驻点法律服务人员,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文件的通告》(粤发改规〔2022〕11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及相关规定,律师服务不纳入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结合拟核减驻点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年限、资质等实际因素,年度服务费约占法律服务总支出的10%,本合同服务费用在原合同费用标准(1448000元)的基础上核减10%,即1303200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华路124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