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城区医疗保障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 2026-05-22
项目名称: 关于为【城区医疗保障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城区医疗保障局
采购标的物: 工程造价咨询、办公场所维修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项目地区:广东 汕尾
采购项目编码:441502MB2C959722605211529
采购项目名称:城区医疗保障局新办公场所维修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一)项目服务内容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双方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根据项目要求,开展项目工程预算审核服务工作。 (二)服务相关要求 1.服务时限要求:项目服务期为收到预算审核书等相关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服务成果要求: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后,中选机构应将相关成果资料(预算审核书等)提交 3 份给项目业主。 3.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咨询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制度管理要求 1.造价咨询人员需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2.造价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造价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对委托事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第三人披露本次项目任何信息或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或知晓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对发生的泄密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泄密人员的法律责任。3.造价咨询人员若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记录在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业务工作。(三)其他要求 1.造价咨询人员在检查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馈给采购人; 2.任务完成期间,造价咨询人员若发生人身安全等险情,由成交供应商和造价咨询人员按法律法规处理或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3.造价咨询人员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所出具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成果。 5.付款方式:采用单次结算方式,即每次在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递交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并被采购人采纳使用,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效发票后,采购人按规定付款给供应商。(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投资额(¥499,9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本项目服务期为7日(工作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服务金额:¥2,500元 至 ¥1,900元
金额说明:服务金额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 号文计算,最终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是
截止报名时间:2026-05-26 18:30:00